FireChem 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使用 3%、 6% 調和比率,用 AR-AFFF 3X6% C6 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加上 97%、94% 的水混合後,可用於撲滅 3% 碳氫化合物液體類火災、6% 極性溶劑液體類火災,澆灌例如酒精之可容燃料、酯類、丙酮、甲烷、乙烷、乙烯、油類等等。
- 由於 EPA Stewardship Program 旨在消除八碳 (C8) 以上的含氟短鏈聚合物的使用,也因此泡沫的配方必須完全使用六碳 (C6) 氟化界面活性劑,而不可再使用八碳以上的氟碳化界面活性劑,也就是所謂的 C6 泡沫 。
- 所謂的長鏈含氟界面活性劑是指八個碳原子排成一列 (C8) ,會比碳鏈較短的類似化合物更容易進入生物體內,而且會分解並形成 PFOA,PFOA 和其他相關的長鏈含氟化合物會附著在血液裡的蛋白質,假裝成消化酸分子。
- PFOA 中文稱作全氟辛酸,廣泛用於清洗劑、塗層、紡織品及電子產品等,全氟辛酸很難從環境中分解,若進入人體內可存留數年,而導致生育及免疫系統等問題。
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(C6 環保型)
兼顧多類液體火災防護需求的專業泡沫滅火藥劑
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(Alcohol-Resistant Aqueous Film-Forming Foam,AR-AFFF)是針對特定易燃液體火災防護需求設計的泡沫滅火藥劑。依產品配方與核准規格,可應用於碳氫化合物及部分極性溶劑火災,適合需要配置泡沫滅火設備的工業與儲存場所。
C6 型泡沫原液是指配方採用六碳鏈含氟界面活性劑技術的產品類型。選用時仍應確認完整成分資訊、檢測文件、產品認可狀態及實際使用條件,不宜僅憑「C6」或「環保型」名稱判定整體環境安全性。
一、產品主要特色
1. 抗酒精配方設計
針對酒精及部分其他極性溶劑火災,抗酒精型泡沫可依配方形成具有保護作用的聚合物膜層,減少極性溶劑對泡沫覆蓋層的破壞,協助維持滅火所需的覆蓋效果。
2. 適用多種易燃液體防護需求
依產品核准範圍與使用濃度,可用於特定碳氫化合物及極性溶劑火災防護。實際適用燃料種類,應以製造商技術資料及認可文件為準。
3. C6 含氟界面活性劑技術
相較於傳統部分長鏈含氟配方,C6 技術可減少對特定長鏈含氟物質的依賴。但 C6 仍屬含氟泡沫技術,並不代表不含所有 PFAS,也不等同於完全無毒或對環境沒有影響。採購前應確認產品成分、檢驗報告及適用環保規範。
4. 配合固定式或移動式泡沫設備使用
可依產品規格及設備設計,評估應用於泡沫噴頭、泡沫放出口、泡沫瞄子及其他相容的泡沫滅火系統。實際使用前,須確認原液與混合器、比例混合設備、管路及放射裝置的相容性。
二、主要應用場所
各場所所使用的泡沫藥劑,必須依實際燃料種類、火災風險、設備型式及產品認可範圍選用。
三、泡沫原液混合比例說明
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常見產品可能標示為 3% × 6% 或其他指定濃度,代表不同燃料類型所需的混合比例可能不同。
例如,若特定產品規格明確標示碳氫化合物使用 3%、極性溶劑使用 6%,則須依對應燃料與製造商規範配比,不能直接將不同產品的濃度規格互相套用。
使用前應確認:
製造商規定的混合比例及適用燃料。
比例混合器的設定與實際混合精度。
泡沫設備的設計條件、放射量及相容性。
原液保存期限、儲存環境及定期檢查要求。
四、產品採購與設備選用建議
選購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時,建議確認產品型號、技術資料表(TDS)、安全資料表(SDS)、第三方檢測文件、消防主管機關認可資料及設備相容性。
若用於既有泡沫滅火系統,更換藥劑前應評估原有比例混合器、管線、泡沫產生裝置及系統設計是否適用,避免因藥劑配方或混合比例不同而影響系統效能。
五、專業泡沫滅火藥劑諮詢
面對油料、石化製程及極性溶劑等不同火災風險,正確選擇泡沫原液是消防防護規劃的重要環節。
如有抗酒精型水成膜泡沫原液(C6 環保型)的產品規格、混合比例、設備相容性或系統維護需求,建議提供現場防護對象、既有設備型式及產品技術資料,以利進一步評估適用性,協助建立符合設備設計與相關規範的消防防護方案。